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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街上逛著逛著, 突然問自己, 其實.....究竟我喜歡他什麼? 是真的捨不得他? 是捨不得對他的愛, 還是捨不得過去十年的時光? 是愛他?  是依戀愛所帶來的溫馨? 還是對這十年的不甘心?

 

假設一個人有六十歲壽命, 十年對他來說算不上一段長時間, 因為只佔他人生的六分一時光. 但是, 十年對一段感情來說真是一段頗長的時間, 因為可以擁有十年的感情真的得來不易。

 

有人說, 愛情是不可以用時間去衡量, 因為就算只得一秒的真愛都可以令你心痛得死去活來。 無錯, 愛情絕對不可以用時間去衡量, 但是 當真愛加上時間, 夾雜了其他配套原素後帶來的傷害絕對比一秒更慘重。 回憶往往是思念的源頭, 而思念又會影響情緒, 而失落的情緒又再次把人推去回憶的深淵, 結果形成一個循環。在這個時候, 我們必須找一個出口, 否則可能走上絕路。

 

愛他什麼, 我已找不出一個答案給自己。 也許, 我已經愛上他的靈魂,  不再在乎他的外貌. 沉醉在他身體的氣味之中, 不是香水味, 是他身上所發出的芳香。 當你真的沉迷地愛一個人的時候, 你不會看到他的缺點。 在你眼中, 他就是完美, 沒有任何瑕疵。

 

記得早前有一位在婚紗內衣及Girdle商店做售貨員的朋友告訴我, 有些時侯, 她會看到一些試婚紗內衣的準新娘的皮膚十分差勁, 某些女士的身體更看似有皮膚病, 不堪入目。她第一個在腦裡閃過的念頭是迎娶他的男子十分衛大, 因為他們可以接受跟這樣皮膚難看, 膚色乾褐, 甚至更有些爛肉感覺的女子結婚。難為這班男士跟她們魚水之歡, 真不好受。

 

當時的我, 沒有作出任何評論, 只是點頭附和。

 

事實上, 愛上一個人, 背後總有著一些原因。大部分的情況, 當然是以樣貌的互相吸引作先決條件, 正所謂「一見鐘情」「窈窕淑女, 君之好逑」, 全建基於外觀上。可惜, 這只是一個開始步驟, 最重要的條件是雙方性格合拍, 相處融合。否則, 再吸引的外貌也不能把兩個人永久拉在一起。

 

走在街上, 你可能會發現兩個其貌不揚的人在戀愛, 或是, 疑問為何一位甚為英俊的男子身邊的女子不是一位美女, 令你甚感可惜。或是, 慨嘆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令你甚為不解。但是, 我們從沒探究他們走在一起的經過, 背後的因由。

 

或許, 他們曾一起經歷過困難重重的波折, 幾經千山萬水才共渡患難。或許, 他們曾一起經歷過去幾段失敗的戀愛, 到最後遇到對方才而認定彼此是最適合的一位。

 

有些例子, 二人認識後, 不是立即墮入愛河的, 是經過年月的相處, 因了解而生愛慕之情, 繼而相愛。這種愛是建基於最穩定的基礎上, 得以恆久留存。

 

戀愛不難, 懂得相處才最難。外在美是需要, 但內在美更加重要。要懂禮讓, 忍讓和體諒。

 

愛最高的景界是愛上對方的靈魂, 而不是愛上軀殼, 這樣才能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身體樣貌會隨著年月老去, 靈魂不會衰老。愛上靈魂才不會介意愛人有一個殘缺身軀, 霍金與他的兩位太太便是一個例子, 殘障者是可以得到真愛的。

 

所以, 不用驚訝那班準新郎的接受能力, 他們只是愛上準新娘的靈魂。

 

我已愛上他的靈魂, 可惜, 他沒有愛上我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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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賢感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