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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愛她---

她是我朋友的朋友,第一次看見她便對她刻骨銘心。她那雙炯炯有神的眼睛及爽朗的性格深深地吸引著我。可謂一見難忘。結果,終於也忍不住向朋友查問她的電話,致電給她。

她的聲線經過電話線後更加迷人。「你是?」「是我啊!……

就這樣開始了第一次的通電。當然, 當晚的內容是以她的喜好----種花為話題。這只是藉口吧! 接下來的幾晚, 也有致電給她, 話題也是圍繞著種花。經過數晚的漫談, 我終於鼓起勇氣與她約會。

愈是看著, 愈是覺得她美。頗微妙的感覺, 第一次發現愛人的滋味原來可以讓人開心得有如乘著氫氣球般在浮雲裡飄………………

望著她多一分鐘, 多一秒鐘。愛意也多一溪, 多一河。終匯成江海, 對她說出那三個字。她聽了這三個字後, 停了一會兒, 接著, 嚎啕大哭。

 

她愛他---

哈!哈! 你說「愛我」哈!哈! 終於等到這三個字。可惜, 不是從他口中說出。他是我的前度男友, 分手已有兩年多吧! 昔日與他一起的甜蜜情景, 現在仍記憶猶新, 歷歷在目。或許, 這是由於他是初戀情人吧! 曾聽某人說:「第一段情是最深刻的, 是最醉心的。即使這是一口曾令人痛心的疤痕, 也會讓日後所喜歡的人的形象被初戀情人的形象牽著走。」我深信這句話, 因為我體驗了它。

與他一起的生活令我十分快樂。無奈, 只是維持了年多。當年, 真的無所適從, 原來他的愛人不只「我」一人。掙扎了三個多月, 最終也是讓這段不清的關係斬斷, 裝作翩然地離去。但是, 對他的愛仍然熾熱。正是由於熾熱, 故必須離他而去。保持了距離, 溫度仍是高。走近了, 恐怕會被它灼傷。

還記得王菲的「暗湧」----愈美麗的東西我愈不可碰。或許是因為害怕失去吧! 故此, 不想擁有。所謂「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人始終要學懂如何放手, 雖然, 這是一件很難的事。

今天有一個傻小子說「愛我」。當然令我十分雀躍啦! 但是, 初相識之時, 一切完美。我怕到了最後, 仍是只有煙灰滿地。一思, 再思, 三思後, 我決定給他一個機會, 同時給自己一個擺脫陰影的機會。反正, 他的眼神和口形有點兒似他。

 

他愛誰---

我究竟愛誰? 答案是全世界。人生這麼短,怎可能為一棵樹而放棄整個森林? 必須在有限的人生裡尋求多方面的嘗試。我會愛,但不會深愛。深愛一個人可以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曾經痛過,所以不想再痛。或許有點自私,但人始終是自私的動物。誰不自私呢? 請不要「五十步笑百步。」

從沒想過結婚, 一紙婚書算是什麼? 若兩人真的不合, 為何要為一張紙而強行維持關係? 「合則來, 不合則去」是正確的。感情是發自內心, 不是源於形式。

算不算是一隻沒有腳的鳥? 對我來說, 這句話太古老了。我只是一隻希望揚翔的鳥, 只想親吻每個人的淚。

何況, 「曾經」真心真意地用心去愛也算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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